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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继续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辅导员助理的通知

时间:2015-09-08 00:00:00 点击:

各学院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工作, 根据《吉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的要求,我校已连续多年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了辅导员助理,有效地缓解了辅导员的工作压力,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工作体系。根据工作安排,今年学校将在学生干部中继续选聘辅导员助理。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要求如下:

1.请各学院认真按照《吉林大学关于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辅导员助理的意见》(附件1)要求选聘辅导员助理,严格把关,严格审查,并报学生工作部审批。

2.申请辅导员助理工作的学生须填写《吉林大学辅导员助理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提交书面申请,申请包括做此项工作的自身优势及工作设想。请各学院主管领导统一组织选聘工作,要坚持标准,公开 、公正、透明,确保选聘工作质量,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干部,确保每个新生班级有一名辅导员助理。

3.请各学院于9月14日(星期一)16:00前将《吉林大学2015—2016学年辅导员助理申请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3)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(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,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邮箱。

联系电话:85168009

联 系 人:刘 娜

电子邮箱:SXJY@jlu.edu.cn

学生工作部

2015年9月8日